她綠燈行遭闖紅燈撞 卻輸官司得賠169萬 - 開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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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y Franklin
at 2017-05-03T10:1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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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引述《prostar ()》之銘言:

其實判決書這一段

正好證明了欲加之罪何患無辭


如果多看一些撞到闖紅燈或突然從馬路衝出來卻必須賠償的案例

會發現大多是被告自承「沒有注意到」有人闖紅燈或有人衝出來

於是法官用應注意能注意未注意的理由認定有過失要你賠錢


少數能夠真正免責的案例,都必須是被告「有注意」到人衝出來

雖注意到,但因為反應時間太短無法避開所以撞上,「已盡到注意之責」

所以免責免賠


: 根據判決書
: 被告復於本院準備程序中自承:伊在南京東路與十甲路口的斑馬線前,就有
: 看到被害人騎乘的機車,從伊的左手邊出現,伊看到被害人的機車時,他是
: 在南京東路左側斑馬線的前方一點點,那裡是網狀區,當時伊認為他不會穿
: 越十字路口等語(見本院卷第60頁)。足徵,若被告確實有注意車前狀況,
: 自可放棄加速而將車煞停,或閃避以避免碰撞;況且,斯時交通號誌業已轉
: 換為黃燈,駕駛人見狀並不會於此際分神計算黃燈秒數亮了幾秒,亦即判斷
: 尚有多少秒數會轉換為紅燈,故依經驗法則言,駕駛人若非做好隨時煞停於
: 路口停止線之準備,即欲貿然加速穿越停止線以進入交岔路口,即所謂「闖
: 黃燈」之情;是被告見號誌由綠燈轉換為黃燈,理應更謹慎小心注意車前狀

但是在本案例,法官為了要被告賠錢,理由變成因為被告「有注意到」

然後無視人類的反應時間,無視從燈號變色到撞到不足一秒

無視人類開車根本不可能在不到一秒的時間,完成從看到燈號到車輛煞停


如果多看幾個沒死人的案例,大多會考量到反應時間、煞停距離

但在此案例,為了要被告賠錢,直接心證人類不需反應時間,剎車可以定竿秒停


此即所謂欲加之罪何患無辭

當法官要你有罪的時候,有注意跟沒注意都有對應的兩套說法

還好意思提什麼經驗法則,真的是廢到笑

能夠零秒煞停的經驗法則,這法官到底是哪個星球的人

: 況,隨時做好應變煞停或閃避措施,即可避免應變不及而致碰撞甚明,被告
: 捨此不為,仍貿然快速進入路口致發生碰撞,自難推卸過失之責。
: 釐清重點
: 1.因為自訴有看到死者闖紅燈,有看到沒作煞車準備才被叛刑
: (所以大家作筆錄時要小心用詞)
: 2.判決書自創"闖黃燈"有點誇張
: 3.記者標題亂標根本沒有被告要賠169萬??要判賠應該也要依肇責分配應該不要隨之起舞
: 4.判決書裡主張車速的問題根本沒有根據
: 雖然我也傾向支持路權最大 但是在法律沒有修改之前只能提醒大家筆錄小心
上法律往往會保留彈性,情況太多無法寫死,必須保留一段範圍讓法官去判斷

然而在鬼島法官人死為大道義賠錢的心態不改,那種馬路三寶就是誰遇到誰倒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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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ll Comments

Kumar avatar
By Kumar
at 2017-05-04T09:36
無聊法官浪費社會資源又坐領高薪
Xanthe avatar
By Xanthe
at 2017-05-05T18:24
法官薪水高==是不是誤會了捨麼
Rachel avatar
By Rachel
at 2017-05-10T04:52
官字兩個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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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y Edward Lewis
at 2017-05-12T13:32
考法官要考普物 不然各種文組智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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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y Zanna
at 2017-05-14T21:29
無罪推定原則在台灣都是放屁,這些法官恨不得讓每個被告
都判有罪
Kyle avatar
By Kyle
at 2017-05-15T14:51
法官薪水很高好嗎 檯面上用來扣稅的當然越少越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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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y Kyle
at 2017-05-19T04:41
檯面上薪水是沒多少 檯面下就不一樣了
Damian avatar
By Damian
at 2017-05-21T02:18
法官光收回扣就月薪不知道幾百萬了......不高?
Dinah avatar
By Dinah
at 2017-05-23T11:23
此案真的是硬拜被告有罪
Dinah avatar
By Dinah
at 2017-05-26T20:28
這樣的話 以後筆錄都要說突然看到他衝出來,配合行車記
錄器 也許可以免責嗎? 有人說第一次的筆錄法官比較相
Emma avatar
By Emma
at 2017-05-28T19:13
可以說法官亂判,但是沒有證據,請不要說法官收錢
Kyle avatar
By Kyle
at 2017-05-31T16:56
自由心證 我也是覺得法官都...
Jacky avatar
By Jacky
at 2017-06-02T06:16
請問樓上說法官收錢的依據何在?
Barb Cronin avatar
By Barb Cronin
at 2017-06-03T13:24
台灣這社會你說法官沒收錢 誰會相信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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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y Queena
at 2017-06-03T18:16
台灣這社會說話都憑感覺了
Frederica avatar
By Frederica
at 2017-06-04T22:45
依經驗法則言,會做出這種鳥判決很有可能就是....
Cara avatar
By Cara
at 2017-06-09T07:10
某樓要證據請去看刑案見識節目 都有先例了還有人質疑法官
不會收錢 呵呵
William avatar
By William
at 2017-06-09T17:04
應說這位法官根本沒開過車.只會看條文的.怪在連法律文都
能以應注意未注意而扣住搶黃燈的那位..確不是扣住全台灣
Ina avatar
By Ina
at 2017-06-11T05:27
紅燈就是禁止通行的準則..通則準則不抓住確用另一種扣住
那表示這位法官的交通常識應不足以作為判交通法規的法官
Thomas avatar
By Thomas
at 2017-06-11T13:39
為何不去問交通鴿子.他們天天看十字路口.黃燈不是逼快一
過去..紅燈你就是不能動..交通鴿子天天都在看的.怎麼不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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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y Emily
at 2017-06-12T15:51
目的是為了要讓被告賠錢,何必問?
不然正常哪來白癡會以為人類開車能在不到一秒的時間從
看到燈號變換到車輛煞停靜止
Carolina Franco avatar
By Carolina Franco
at 2017-06-17T05:47
沒羅輯的智障還要判人生死,真是生在鬼島最大的不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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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y Anonymous
at 2017-06-17T20:42
法官可以這樣亂判而沒受到同儕的壓力,表示他的同儕大多
也一樣是……

她綠燈行遭闖紅燈撞 卻輸官司得賠169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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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y Madame
at 2017-05-02T23:27
※ 引述《meles (海闊天空)》之銘言: : 09:44:35~09:44:36 : 被告所駕駛之白色車輛往有紅綠燈號誌之十字路口方向行駛,此時紅綠燈號誌為 : 綠燈,被告車輛位在路口停止線前。 : 09:44:37末 : 被告車頭與被害人機車右側發生碰撞,碰撞地點在網 ...

她綠燈行遭闖紅燈撞 卻輸官司得賠169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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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y Annie
at 2017-05-02T22:23
私以為,絕對路權是定義在順序情況下的舉凡闖紅燈/酒駕/無照/逆向根本就不該有路權,甚至該賠償對方全部損失。 酒駕/無照本就不能上路,學人談什麼路權?,在紅綠燈下維持路口照燈號進行本來就是用路人的義務了。 有人會說超速勒,除非失控否則不會發生碰撞,所以被每次拿來當作肇事責任實在很無言,行經路口就算超速,無人闖紅 ...

新手駕駛!考生踩錯剎車 4重機遭撞倒

Robert avatar
By Robert
at 2017-05-02T20:51
原文連結: http://news.tvbs.com.tw/local/724265 原文內容: 還沒真的上路,就在駕訓班撞車!新北市一家駕訓班,日前一名男重考生,回到場內再複習 ,結果在轉彎處,油門當煞車踩,直接撞進一旁的大重機車庫,造成4輛重機受損,幸好考 生沒受傷,也沒有傷到其他人,駕訓班說,碰上 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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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oseph avatar
By Joseph
at 2017-05-02T20:37
【有片】賓士男酒駕 墾丁夏都酒店前車禍1死2傷 2017年05月02日20:18 (更新:增加影片) 今晚6點左右,屏東縣政府消防局接獲通報,在墾丁夏都酒店前發生兩輛自小客車嚴重撞擊車禍,一台銀色自小客車傍晚從夏都酒店門口才剛駛出,車身左側遭同向一輛由墾丁路北往南方向的白色賓士轎車衝撞,銀色自小客車被衝 ...

她綠燈行遭闖紅燈撞 卻輸官司得賠169萬

Valerie avatar
By Valerie
at 2017-05-02T18:47
案件有爭議,我覺得是報導未全然實情。但以目前法規,駕駛人行經有無號制路口本應減 速並注意路口狀況,該案是搶黃燈與闖紅燈的爭執,所以雙方都有過失。或許很多人會認 為搶黃燈並非交通違規,但以刑事角度過失是一定的。若究責,只能說一方以失去一條生 命,而責任低的生還者需以50天拘役警惕並以強制險給對方家屬一個生活彌補 ...